澳門城市大學 “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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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審核程序】

1. 學生提供完整推薦表

  • 必須包括兩位推薦人(僅接受本校老師,包括本學院及其他學院的全職和兼職老師作為推薦人)、學生必須提供相片(黏貼或打印在表格內)

  • 可通過電郵或紙本的方式提交至學院,注意:提交電子檔或紙本含有電子簽(非親筆簽名),請一併提供老師同意之郵件往來證明

  • 如交紙本,請於辦公時間內到學院辦公室遞交,詳細地址請見下方


2. 學院審核並上呈院領導審核簽署


3.  學生到學院領取

  • 自收表翌日起,需約三個工作日完成相關程序。如遇部門領導出差或突發情況,相關程序將會延後,請同學預備充足的時間申請

  • 可找同學代領,請事先來郵告知

  • 學院不提供電子版
     

4. 學生提交至學生事務處


教育學院辦公室:

澳門新口岸冼星海大馬路81-121號金龍中心五樓501室


祝 學業進步

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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