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要求
入學具體要求、報名辦法及學費敬請留意大學招生事務處信息,感謝您的關注。
學習規劃
學術範疇:教育學
課程期限:三至七年
授課形式:面授
授課語言:中文輔以英語
課程結構:
課程類別 |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核心課程 | 教育機構變革 | 必修 | 2 |
進階教育研究方法 | 必修 | 2 | |
全球化與教育的比較研究 | 必修 | 2 | |
博士論文準備 | 必修 | 2 | |
| 教育質量評估與改進 | 選修 | 2 |
成人教育的理論、方法與實踐 | 選修 | 2 | |
教育整合技術規範 | 選修 | 2 | |
畢業論文 | 不得少於五萬字 | 必修 | 40 |
總學分 | 50 |
頒授學位
學員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才可獲頒授博士學位。
完成5個科目並取得10學分;
通過原創論文的答辯並取得40學分;
沒有任何欠費;
遵守本大學的規則。
課程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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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課程特色
教育學博士課程體現教育學最高學術水準,旨在為澳門及周邊地區培養高層次教學、科研和領導人才。通過教授多樣的研究方法、沉浸於最新的研究項目和鑽研最前沿的教育研究問題,學員畢業後將成為澳門及周邊地區高層次教育科研領導人才。
課程目標
一、培養學校營運之研究與領導人才。
二、培養教育行政機關之研究與行政人才。
三、培養教育事業之研究與經營人才。
課程發展方向與重點
以量身訂做的課程設計與教學,培育教育經營與管理學術研究與領袖人才,繼續創造良好的專業
聲望。
二、成為學校經營管理診斷與輔導中心。
三、規劃設立「網路移動平台」,提供無遠弗屆之學習環境,落實終身學習理念。
預期學習成果
一、培養診斷與處理組織的問題。
二、能應用網路資源進行學習與管理。
三、能進行獨立研究與學術發展。
四、能擬定與推動組織經營的計畫。
五、能擬定與推動組織變革與創新方案。
六、有效執行組織的溝通協調與行銷。
畢業生出路
一、博士班畢業生可應聘至各大專院校擔任教職,從事學術研究及教學工作。
二、參加公務人員任用考試,擔任各級教育行政機關之研究人員或行政人員。
三、從事學校行政或教學工作。
四、擔任公、私立教育研究機構教育企劃及研究工作。
五、擔任各類教育事業經營與管理領導人。
六、擔任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及教育訓練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