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要求
入學具體要求、報名辦法及學費敬請留意大學招生事務處信息,感謝您的關注。
學習規劃
學習計劃
學術範疇:教育學
正常修業期限:兩年
授課形式:面授
授課語言:中文輔以英語
授課時數:每學分授課15小時
學習計劃:
教學研究碩士學位課程設有二個專業範疇:課程與教學和資訊技術與教學。學生須完成課程所需最少學分:33學分;
詳情如下:
表一的基礎科目佔18學分;
表二的專業範疇科目佔6學分 (學生須從表二之兩個專業範疇中選擇其一,並修讀已選的專業範疇內2門選修科目);
表三的項目報告佔9學分。
表一 核心科目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教育研究方法I (Research Methodology in Education I) | 必修 | 3 |
教育研究方法II (Research Methodology in Education II) | 必修 | 3 |
信息技術與學習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Learning) | 必修 | 3 |
學習理論 (Learning Theories) | 必修 | 3 |
班級經營 (Classroom Management) | 必修 | 3 |
教學評鑑 (Teaching Assessment) | 必修 | 3 |
合計 | 18 |
表二 選修科目
專業範疇 | 科目 | 學分 |
課程與教學 | 課程設計與實施 | 3 |
學科教學教法 | 3 | |
當代教學熱點議題探討 | 3 | |
資訊技術與教學 | 現代教育技術與應用 | 3 |
混合式教學設計 | 3 | |
數碼學習熱點議題探討 | 3 |
表三 項目報告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項目報告 | 必修 | 9 |
註:
校方每學期將指定供學生選修科目。
所有課程大綱,將以政府刊登憲報為準。
大學保留權利取消開辦報讀人數不足的科目。
有關項目報告的研究和撰寫要求請查閱澳門城市大學研究生學生手冊。
畢業要求
學員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才可獲頒授碩士學位
完成8個科目並取得24學分;
沒有任何欠費;
完成項目報告,取得9學分;
遵守本大學的規則。
課程介紹
課程特色
澳門城市大學教學研究碩士學位課程是本澳首個以「教與學」作為主要研習對象的碩士課程,專為有志於中小學教學,提升教學能力、進行教育創新專業人士而設。開設的科目重視教學實踐之研究,強調實務操作、課堂翻轉,突出智慧教育技術融合。原創型論文亦被替代爲國際教育通行的基於教研項目的行動研究或教學實務型研究報告,這使其成為澳門高校中獨一無二的特色課程。
課程目標
一、培養具有較強的科研、教學和為課程與教學實踐服務的人才;
二、培養具有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較強的現代教育研究方法知識和能力的人才;
三、以“教與學”作為主要研習對象,培養具有較強教學實踐能力的人才。
課程發展方向與重點
一、 重視教學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以培養學生的教育實踐與管理能力;
二、 課程設置合理且多樣,旨在提升學生的學科素養與教學能力;
三、 強調因材施教,實施個性化培養,同時注重課程的本地化發展;
四、 擴展學生的國際視野,提升其跨文化交流能力;
五、 強調實務操作,並突出智慧教育技術的融合應用。
預期學習成果:
一、 具備教學行動研究之能力;
二、 具備協助教育機構提升教師教學素質及教學的能力;
三、 具備從事教學教育等相關研究的能力。
畢業生出路:
一、 應聘至各教學機關擔任教職,從事相關學術研究及教學工作 (須先符合當地成為教師的資格);
二、 擔任各級教育研究機關之研究人員或行政人員;
三、 擔任學校學科教學研究工作;
四、 擔任教育培訓專業人員。